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评审时间:2018年6月29日 主持人:崔慧峰
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组长:崔慧峰
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刘国珍 王艳萍 郭旭娟
评审组成员:高兴产 李晋军 林文菊 丁新生 郭边民 申志强
苗泽斌 王纯庆 张朝刚 张小会 白冬明
评价结论: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进行了分析。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4、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描述。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分析。
7、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8、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基本正确,对策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9、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需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1、评价依据中增加《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火力发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并在评价中进行有效落实。
2、按划分的工作场所,进一步完善A/B炉、C炉脱硝、烟气脱硫系统工艺流程,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标识。
3、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分析及接触特征分析,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析。
4、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对可导致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分析,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与评价。
5、验收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1、该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山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并通过了专家的评审;在施工前,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A、B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台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了专家的评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2、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9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安监函〔2017〕231号)等规定,委托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符合验收程序。
3、该项目工作场所中设置了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检测结果显示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建立了职业病防护责任制并有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6、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7、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为劳动者配备了相应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基本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8、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进行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9、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10、制定有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11、该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需要整改的意见:
1、为脱硫系统巡检作业的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2、完善A/B炉、C炉控制室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急救药品台账和使用记录,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3、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体检项目、检查内容,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完善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升企业的应急能力。
5、完善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使其具有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和能力。
6、验收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验收评审组认为: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按照验收组意见整改后通过。
|